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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局第四支队第二大队:开展“平安货运”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行为

为贯彻落实“平安货运”各项工作要求,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,遏制事故发生,扎实推进治理超限运输各项工作开展,加强区域联动和部门协调,把“平安货运”工作抓细、抓牢、做实,营造安全有序的运输环境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安全。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二大队结合2023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各项工作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、密切协作配合,精心部署推进,对辖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,制定治超行动计划,并组织在高速收费站、服务区开展 “平安货运”专项整治行动。

行动中,一是集中执法力量,落实落细治超工作。第二大队严格贯彻落实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开展“平安货运”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召开动员部署会,明确了工作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、时限和责任人,形成了工作合力。会上强调,要加大对大件运输车辆的核查力度,加强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治理整顿力度,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控和管理,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从6月20日起,分别在辖区永福、苏桥收费站、两江、永福服务区等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开展货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,严查各类道路货运安全违法行为。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,强化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,排查质量货运企业隐患源头。第二大队定期联合辖区高速交警开展联合治超行动,联合执法过程中相互配合,通力合作,重点布控,多支队伍共同盯防,对疑似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拦截查验,实现了超快速联动、精准打击,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。同时,联合高速交警全面排查货运企业安全隐患,合力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、驾驶人安全教育等制度,从源头上防范治理货车疲劳驾驶、“大吨小标”和超限超载,对路面检查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,全面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。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提升群众安全意识。在辖区各个服务区收费站,开展普法宣传,向过往司乘发放宣传手册,提醒和警示广大驾驶员和货主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抵制超限运输,严格按照规定装载,安全驾驶。同时,深入货运企业集中开展宣传教育,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法规、知识和意识教育,推

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。对查获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,并公开曝光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名单,形成震慑,倒逼企业整改隐患问题。

第二大队自开展“平安货运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,共检查车辆262台,大件运输查验8台,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1台。下一步,第二大队将持续在辖区收费站、服务区开展治理超限运输行动,并对辖区的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走访宣传,督促源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规范装载,同时持续加强与高速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,加大打击力度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,全力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、稳定、畅通。(审核人:何欣 图/文:韦秋宇/罗家英    工作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二大队,地址: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凤翔路99号,联系电话1529654158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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